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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下发各单位更换打印(复印、一体)机耗材的规定

点击数:220发布时间:2017-07-15

  

  为了降低集团运营成本,充分利用集团整合资源,规范更换打印(复印、一体)机耗材的流程,近日,集团下发各单位更换打印(复印、一体)机耗材的规定。

  该规定从供应商的确定、更换申请、申请人、行政后勤或分管负责人把关以下几点、结算四个主要方面,详细规定了今后集团行政人力资源部对于供应商的选择、服务以及合作情况;同时规范了打印机加粉换鼓申请流程,让申请程序更加合理有效。并且规范了行政后勤或分管负责人对加粉、换鼓的价格、日常的维修费用、申请人打印张数及加粉次数、登记工作、检查工作、审核工作等方面的内容,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。此外,在结算方面原则上,该规定也明确了具体的时间,并针对增值税普通发票和《申请表》等需要注意的几点地方提供了详细的依据。

  此次文件的下发有利于规范公司打印机、复印机的管理和使用,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,还能够节约办公用品,方便各部门工作,确保了办公正常安全运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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