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击数:197发布时间:2012-10-09
为更好地调动集团各级员工建设发展聚仁堂的积极性,充分发挥薪酬激励杠杆作用,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,依照《聚仁堂集团薪酬管理暂行规定》之精神,结合各产业板块的经营实际,近日,集团颁发了由行政人力资源部修订的《聚仁堂集团员工工龄工资标准》,并从2012年10月份起生效执行。
该标准分为企业和教育两大类,规定工龄工资自员工入职满12个月的次月开始计发(中途离职又重回本集团工作的人员以最后一次入职之日起计算),在固定等级薪酬基础上逐年增加。该标准的出台,是集团全体同仁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,它标志着聚仁堂集团员工薪酬体系建设不断趋于配套完善,对于激励全体员工为聚仁堂集团的健康发展多作贡献,必将增添巨大的精神动力。
(人力资源部 周荣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