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航

集团遵照税务机关要求,加强规范财务管理

点击数:279发布时间:2016-11-14

  根据税务机关工作检查要求,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一样,票面信息必须全部填写齐全,包括单位名称,纳税人识别号(统一代码)、单位地址、电话号码、开户行、账号,货物和应税劳务、服务名称、规格型号、单位、数量、单价等信息,票面信息齐全,方为合格发票,否则发票无效,当事人承担相应罚款。

  为了完善集团财务管理制度,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集团的实际,就开具发票的事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:凡涉及到项目工程上的发票,应在发票备注栏上注明具体项目名称,备注栏中项目名称必须与合同一致。

  据悉,集团财务审计部对集团各单位的开票信息进行了汇总,方便经办人或责任人开具合格发票。

上一篇:聚仁堂集团总裁助理胡浏鹤受邀参加北京江西商会赴赣投资考察
下一篇:集团印发新规,进一步完善下属物业公司绩效考核制度
首页 > 新闻中心 > 集团要闻 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