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地图

关于我们
新闻中心
集团产业
文化天地
人力资源
联系我们

全国统一服务热线

0791-86513783
首页 > 新闻中心 > 集团要闻 > 

集团规范工作总结目标与计划管理

点击数:143发布时间:2013-09-09

 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有成效、有计划、有秩序的开展,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人力、物力和财力,实现集团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,近日,集团出台实施了《聚仁堂集团工作总结、目标与计划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集团各部门、单位工作总结、目标与计划的分类、原则、内容、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作总结、工作目标与工作计划管理工作。

  据了解,《办法》中所规定的工作总结、目标与计划按时间划分为年度工作总结、月度工作总结、周工作总结、年度工作目标与计划、月度工作目标与计划、周工作计划,适用于集团总部各部门,下属各公司、院校及其各部门。根据《办法》要求,各项工作目标与计划的内容要遵从于上一级工作目标与计划,即下属各公司、院校的工作目标与计划要遵从集团公司规定的各公司(院校)年度经营责任书;部门工作目标与计划要遵从公司工作目标与计划;月度工作目标与计划要遵从年度工作目标与计划。

  《办法》明确了各部门、单位所作工作总结、目标与计划的内容。其中,下属公司和院校年度总结必须包括:本年度主要经营情况、本年度业务拓展情况、本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工作亮点等。其月度工作总结应包括:本月经营情况;财务指标概述,其中,下属企业包括:销售收入、利润总额、资本充足率、资本回报率、净资产数额变动情况等。下属院校包括:营业收入及其增长率、招生规模及其增长率、利润及其增长率、战略目标实现率、经营计划达成率、教学计划达成率、人工效能指标等;行业水平比较,如:同行业重点企业/院校情况、本单位行业排名情况、宏观经济环境对企业/院校的影响等;本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,包括:本月销售收入情况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本月完成情况、存在问题、大事记等。

  此外,《办法》还明确了年度、月度工作总结、目标与计划编制时间要求,各计划编制主体(集团公司及其各部门、成员单位及其各部门)应该在规定的时间要求内提交工作计划及总结。

  (集团品牌文化部)

上一篇:集团将召开9月份经营工作会
下一篇:集团召开9月份经营工作会